第117天
冬天那么快就到了,骑车去学校的时候明显感觉到了冬日的寒风刺骨,忙了很久,终于有了一个可以歇息的夜晚了。 今天,某人给人去做伴郎了,难得可以一个人上上网,把时间留给了自己。算算日子,认识某人也有一段日子了,说短不短,说长不长。说来也很奇怪,一场只为了应付家长而敷衍的相亲,竟让我们相爱了。有时,缘分就是如此玄之又玄。还记得那个初秋的夜晚,那一场毫无准备的相亲,只为了敷衍亲戚们好心的安排。初次看到某人坐在我家的客厅,穿了一件粉色的衬衣,米色的休闲裤,有些拘谨地低头端着茶杯。看到我从房间出来,他抬头看了我一眼,没想到,只那一眼,却让我们找到了那个寻找了很久的人。某人说,老天总是让你经历千辛万苦,只为了让你找到那个最爱的人。说不出他哪里好,但却觉得他什么都好。虽然他没有很高的个子,没有宽厚的肩膀,但却可以给我足够的安全感很温暖。常常,遇到困难的时候,总是会先想到他,然后,便不再感到害怕。很奇怪,从前一直以为自己脾气不好,而和他在一起后,却从未吵过架,也没有红过脸。偶尔我心情不好的时候,会朝他乱发脾气,可他总是让着我,然后哄着我,宠着我。 算算日子,好象过了百天了,在一起的时候并不觉得时间太长。看得出来,父亲很喜欢他,常常开口是他,闭口也是他。父亲说,他应该会一直对我好的。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的时候,连眼睛也是会笑的。从前,别人总说,遇不到这样的人的。然而现在,当我们俩相对的时候,我们总能在对方的眼睛里看到这样的笑,很多时候,即使不说话,我们都不会觉得不自然了。喜欢这样的感觉,喜欢这样的他。 一直说要给他织条围巾,他总是很期待,而我却常常以忙为借口,一拖再拖。而他依旧像个孩子一样憧憬着这条温暖牌的围巾。前几天,为了学校的工作常常加班到深夜,某人总是陪着我熬夜,帮我做这做那。然后,又在寒冷的冬夜,骑车赶回家。第二天一大早,又赶早班车去上班。每天来来回回,只为了多陪我一会儿。同事说,婚前的好都是看不出来的。我想,如果是从前的我,兴许不知道怎么看人,而现在,早已长了一双睿智的眼睛,可以洞悉一切。 某人说,会一辈子爱着大美女的,一辈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