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起那一年
华说,暑假闲在家里甚是无聊,有一种想外出打工的念头,哪怕只是在某个专卖店里当售货员都好。这不禁使我想起了那一年。 那一年,刚上师范四年级,为了响应学校的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,也为了体验赚钱的艰辛,我打了人生的第一份工。这是一份同学推荐的工作,与我一起的还有四五个同学,印象中有淦,和他当时的女朋友伟,还有班长娜。工作很简单,在上虞的最好的一个商场里给一个家电柜台当宣传员,主要任务是发传单。我现在仍清晰地记得那个家电的品牌是创维,当时厂家刚出了一个叫等离子的电视,要我们帮忙宣传。去年,搬新家时,爸爸在商店里看中了一款液晶电视,他要我去看看,喜欢不?我问他什么牌子。爸爸说,创维。我马上脱口而出,好的,好的。因为让我有了一些小小的回忆。现在家里客厅的电视正是创维液晶,42寸。 于是在那一年的秋天,我们常常四五个人约好在大通见面,然后去经理那里领取属于自己的传单,具体忘记一叠究竟有多少张了,依稀记得是六百张左右。接着各自揣着这厚厚的传单,到街上挨个分发过去,可以分发到别人自行车的车兜里,也可以进个体营业小店分发,总之只要把这些传单分发完就可以。我记得当时经理给我们的允诺是每小时9块钱,对于还是学生的我们,一个小时9块钱的价格也是可以接受的。 就这样,我和其他人一起在街上一共游荡了三个晚上。每次总是把新建路,步行街走上好几遍,走得脚都发酸为止。然后在夜色里偷偷地把这些传单塞到人家的自行车的车兜里,看到有私营店的灯光亮着,就硬着头皮进去,把十来张传单轻轻地放在人家的玻璃柜台上,接着低着头,像一个犯错的孩子一样轻轻地走出店门。每次工作都持续在一个半小时到两个小时之间。发完以后,去经理那签个到。 有一次,在我们领取传单半个小时以后,我在大街上碰到了淦和伟,两手空空。我一脸疑惑,纳闷他们的传单怎么会如此快的分发完毕?淦笑着骂我是傻瓜,反正经理又不知道我们把传单发给谁了,我们就顺手扔进了垃圾桶了。听完我很惊讶,惊讶于不是我的傻瓜,而是他们的不诚实。淦劝我也与他们一样,用最短的时间结束工作,然后在街上溜达到指定时间去签到。最终,我依然没有那样做。老老实实地用了一个半小时,把手头的六百份传单一张张发完。这件事,一直成了我记忆里很让我骄傲的事。从小,我便不适合撒谎。每次撒谎,我的眼睛总是会闪烁不定。我一直都觉得做事必须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,特别是获得报酬的时候,我们更应该如此。付出多少,得到多少。不该属于自己的,妈妈从小就告诫我不要眼红,我一直都深深记得。 后来,我一共工作了5个小时,领取了人生的第一份薪水,靠了自己的劳动。我记得清清楚楚是四十五元。那时,刚好是十一月份。正逢我最好的一个朋友生日,我在以纯给朋友买了一条围巾,针织的红色围巾,印象中是78元,自己又贴了些钱。我觉得这是我读书时做的最有意义的一件事了。对朋友,对我,都一样。 今天整理回忆的时候,便想起了那一年,感觉已经非常遥远了,很远,很远。 |
遥远的遥遥远的远不是遥远。 以下为蒲公英的晴天的回复: 触摸不到了,就是真真切切的远了,很远,很远。再也回不去了的远。 |
不该属于自己的,妈妈从小就告诫我不要眼红, 本文来自: 天涯博客(www.tyblog.com) 详细出处参考:http://shenting860118.tyblog.com/31173.shtml 好句子! 以下为蒲公英的晴天的回复: 您上网可真早啊.呵. |
你写的总是很有水平,我每次回复都要绞尽脑汁想一番~~ 以下为蒲公英的晴天的回复: 哪有那么辛苦啊,如果回复不出,就这样写好了:“已阅,同意.王总.”呵呵~~ |